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珠宝文化产业园20栋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崔霞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9人,代表股份2047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47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73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00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47人,代表股份10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2%。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总表决 20232 98.815 24260 1.1849
2026年 0 0% 0
情况 200 1% 0 %度中期表决通
1.00 利润分其中, 过配预案
中小股 75770 75.747 24260 24.252
的议 0 0% 0
东的表 0 3% 0 7%案》
决情况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