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成立于2000年9月19日,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0人,注册会计师5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3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2024年),中审华业务总收入8.0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4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0.88亿元。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家,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
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中审华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聘任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在执行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公司认为中审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