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5证券简称:三德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朱先德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星期二)。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558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93396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2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3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7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3094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10452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35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3094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1%。
3、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5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9%;
反对2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1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1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75%;反对2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331%;弃权1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60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9%;
反对2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8%;弃权
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6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11%;反对2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264%;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53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4%;
反对2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弃权
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2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41%;反对2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934%;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6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6%;
反对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1%;弃权
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6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82%;反对2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293%;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62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0%;
反对2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弃权
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02%;反对2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073%;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54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2%;
反对2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0%;弃权
1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18%;反对2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733%;弃权1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53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5%;
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弃权
1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51%;反对2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058%;弃权1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4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1%;反对2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弃权
1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504%;反对2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823%;弃权1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增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5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2%;
反对2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1%;弃权
1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3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85%;反对2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742%;弃权1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072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9%;
反对1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弃权
1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8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78%;反对1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06%;弃权1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谭闷然律师和陈俊林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