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16股票简称:久之洋公告编号:2025-004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9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4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状,与公司经营计划和现金需求状况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975356.85元,其中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25368563.0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计提。公司2024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9000万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的50%,不再计提。
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99757736.24元,扣除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6336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667373093.0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9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4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420000.0063360000.00225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30975356.8582924601.6782100529.71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73056965.5192455299.3175935211.57
营业收入(元)534339930.21769698773.66743658872.09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667373093.09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98075153.40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828000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5333496.08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98280000.0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241447476.39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1.79%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2023、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9828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说明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