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证券简称:久之洋公告编号:2026-015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72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72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252000000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状,与公司经营计划和现金需求状况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161302.06元,其中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20159120.4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法定
盈余公积金累计90000000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再计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67373093.09元,扣除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242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79114395.1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72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
72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252000000股。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72000012420000.006336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161302.0630975356.8582924601.67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65448349.3973056965.5192455299.31
营业收入(元)683758496.67534339930.21769698773.6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679114395.15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605814273.85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8550000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46020420.1933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85500000.0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230960614.21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1.62%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3、2024、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855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