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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25 查看全文

新迅达 --%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其他监管要求,结合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存在两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已完成整改并稳定运行,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以风险为导向,结合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盛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利丰创达投资有限公司、盛讯达(香港)科技有

限公司、海南盛洁华韬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盛欣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元亨华景

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新迅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盛讯云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卢氏县宇瑞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区域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采购管理风险、销售及收款管理风险、重大投资管理风险等。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审慎决策了各重大事项,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总经理按照总经办工作细则要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求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了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认真履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态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公司治理机构完善,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职能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及协调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审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完善等日常工作,通过梳理业务流程、编制内部控制评估表、内控检查表等。2024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职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工作流程上确保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实时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3)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发展战略相关制度流程并通过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

分析和科学预测,制定并实施了长远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2024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通过综合考虑内外部经济形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等因素,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了决策,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建议性意见。总经办,通过分析公司聚焦行业的业务流程和发展趋势,结合潜在市场机会情况输出了产品规划,为公司的研发和销售活动提供了决策依据。

(4)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重大投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审阅公司的财务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集团各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逐项进行分析、论证,要求各公司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人力资源

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重视员工的利益及发展诉求。在员工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劳动关系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司制定有《薪酬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并通过编制《培训工作手册》《员工手册》《岗位系列与任职要求》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相关文件,在人力资源培养、选拔、晋升、奖惩等方面不断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重视员工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员工职业发展能力。

公司为员工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通过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及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等安全警示培训,强化对员工的安全保障。公司通过定期安排员工体检,组织员工开展文体活动,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发展。

(6)社会责任

公司一直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诚实、规范运营。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的社会责任。在保障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始终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

(7)企业文化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构建了“创新、成长、进取、分享”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致力于成为新兴产业的领先企业。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为每一位新进员工进行公司目标和价值观的宣讲,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为各类人才提供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了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优良的成长环境,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每一位有能力、有事业心的人都能在公司发挥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及行业特点,制定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和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环境风险和财务风险等。2024年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优化了基层风控组织,加强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的管理以及业务前端风险的识别、防范,保证相关控制措施的落地。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动态关注业务的发展态势,进行针对性的风险分析,提出风险防范的意见和建议,尽早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使损失最小化。2024年公司重点开展合同风险防范、人员合规意识、廉洁从业素养、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宣导培训,多途径展示、宣传,持续强化员工合规意识,以引导和鼓励员工在开展商业活动过程中践行公司理念和价值观;加强重大合同的签署、履约过程管理及风险提示,加大投资业务的事前风险评估,重点关注新业务、新项目的合规指引、风险评估。

2024年,公司总经办重点开展大宗贸易、投资业务、超期款项控制与催收等专项工作,确保过程可控,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超期款项和重大投资损失的产生,识别问题的根本原因并固化流程制度,确保公司经营安全,保证了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3、控制活动

(1)职责分离控制

公司对岗位设置按照职责分离的控制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各项需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日常审批,通过系统进行自动控制,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财产保护控制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及管理台账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记录、管理,坚持采取定期盘点以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4)经营监控

公司通过编制营运计划等实施动态管理,明确各责任单位在经营中的职责权限,规范编制程序,促成目标共识,通过对营运计划的持续跟踪和动态调整,实现经营目标以及成本费用预算约束效果。

(5)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明确绩效考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结果导向原则,按期组织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使绩效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配、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薪金福利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各项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的信息传递活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会议、业务与管理快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

公司持续进行信息安全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安全与合规方针、策略和制度,每年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与公司业务运作状况进行优化,通过信息安全与合规标准认证及国家安全等级保护认证,不断提升公司信息安全与合规管理水平,以确保公司信息资产与客户个人信息安全与合规性。

5、内部监督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了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依法履行对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

公司通过监事会对董事及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

公司审计部根据2024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了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财务事项、经营管理状况及制度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各部门全面进行业务活动风险排查,2024年加强了对重点业务风险点评估与控制,特别围绕财务报告编制、资金活动管理及关联交易、资金活动及采购业务管理、资金活动及投资管理等开展了多项专

项检查工作,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促进了经营管理状况的不断改善和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对外投资、资金管理、关联交

易、信息披露等。

(1)采购管理

公司通过《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了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下达、材料检验入库等流程。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供应商认证与管理体系,合同签订前均经过相关部门评审,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采购计划的编制科学、有效,采购订单依据采购计划下达,材料质检入库程序完备。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完整有效,不存在重大风险。

(2)销售管理

公司通过《销售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了

销售计划、信用管理、价格管理、合同与订单管理、发货与签收、退货、应收账款管理等流程。销售部门通过对市场现状、未来趋势、竞争对手状况的分析,制定了合理的销售计划并经管理层评审;信用管理部门收集客户信息,建立了客户档案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避免盲目赊销;产品价格调整、折扣折让等均经相应权限的审批;建立了完善的合同订立及审批管理制度,合同经销售、风控、财务等部门评审;发货与签收单据保存完整。公司通过适当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内部复核程序等方式规范销售流程,防范了销售业务中差错和舞弊情况的发生。

(3)对外投资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授权审批、执行、监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督程序及重大事项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

(4)资金管理

公司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通过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建立银行账户信息管理表、每日上报资金日报表等方式加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控,保证了公司资金安全,降低了公司财务风险,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收款方面,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并由专人进行跟踪及反馈;每月对应收账款增减变动进行分析;建立了风险预警程序,必要时进行法务谈判、发送法务函或提起诉讼,最低程度降低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风险。

在付款方面,通过《货款支付管理制度》、《个人支款及报销管理规定》等明确货款支 付、费用报销、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环节的权限设置和审批流程,通过 OA 付款及报销流程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5)关联交易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公司章程》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开、公允、自愿、诚信原则,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定价,充分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审计师对相关交易进行评估或审计并按规定披露,确保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授权批准程序。

(6)信息披露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及公司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

度对公司定期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重大事件等认真履行了

信息披露责任,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认定标准税前利润潜在影响资产总额潜在影响缺陷类型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5%错报>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1%<错报≤利润总额5%资产总额0.1%<错报≤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该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存在合理可

能性导致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其他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该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存在合理可

能性导致财务报告错报严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认定标准税前利润潜在影响资产总额潜在影响缺陷类型

重大缺陷造成潜在损失>利润总额5%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1%

利润总额1%<造成潜在损失≤利资产总额0.1%<造成直接财产损重要缺陷

润总额5%失≤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下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

(1)资金活动及采购业务管理存在缺陷2023年度公司因矿产品贸易向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沅”)预付货款3780.00万元,上海源沅尚未交付货物,2024年度公司与上海源沅无新增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源沅预付款项已转入其他应收款并于2024年计提坏账准备3760.73万元。

2024年度,公司因矿产品贸易向山西华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宏”)

预付货款800.80万元,山西华宏尚未交付货物,其后公司与山西华宏无新增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山西华宏预付款项已转入其他应收款,并于2024年计提坏账准备800.80万元。

上述活动中,公司形成的上述预付款项业务发生时间主要在2023年度及2024年3月前,但其商业合理性不足,公司未能合理选择付款方式,防范付款方式不当带来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与资金活动及采购业务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针对此事项,公司已采取的实际措施:*全面停止所有大宗贸易业务。鉴于贸易业务中显露的风险,公司已将在手的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完结,不再开展其他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等相关业务,从源头上切断该等业务带来的风险。*对未能如期交货或回款的业务加强监督,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公司利益。对贸易业务中逾期业务,公司已发送正式函件要求对方完成业务或退回款项,对未退回款项的业务,公司多次催款,并最终提起法律诉讼。

其中,对于上海源沅矿产贸易事项,公司已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法院已根据新迅达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229.63万元的财产。2024年9月29日新迅达公司收到保全结果通知,实际冻结金额为19.27万元。

对于山西华宏贸易事项,2024年12月16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向被告山西华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年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书编号:2024晋0105民初16120号)如下:一、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与被告山西华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签订的两

份《工矿产品年度买卖合同》及于2024年1月25日签订的产品订购单于2024年6月

14日解除;二、被告山西华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广西新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预付货款800.80万元,并支付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以800.8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2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资金活动及投资管理存在缺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欣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欣新”)对中能鑫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鑫储”)的投资余额为

548.74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382.53万元,根据2023年4月合作协议约定,盛欣新对中能鑫储持股比例为10%,对中能鑫储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对中能鑫储的投资事项均发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能鑫储的实收资本全部由盛欣新出资,其他股东全部未有实缴出资,且中能鑫储在收到投资款项后未按合同的约定专款专用。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活动中,公司对投资标的调查研究不够以及对市场环境变化缺乏谨慎判断;不能有效管控投资活动及投后管理;大额资金支出缺乏对资金用途的论证决策。与资金活动及对外投资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针对此事项,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2024年5月7日向中能鑫储及其关联方发出《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终止投资的通知》,要求中能鑫储及其关联方12个月内退还投资款,且终止对中能鑫储的全部投资。2024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能鑫储、潘晓钢签署的《<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终止投资的通知>的回函》,其同意退还投资款。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已对中能鑫储提起知情权诉讼。该案件于2025年4月1日在北京市大

兴人民法院开庭,因中能鑫储未出庭,北京市大兴人民法院在2025年4月17日发布人民法院公告后择日开庭。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收到北京市大兴人民法院发出的上述诉讼案件将于2025年6月19日开庭审理的民事传票。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方退还投资款的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追究相关方违约责任,保障投资款按期收回。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存在一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2025年4月22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迅达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296号)。

针对该事项,公司本年度已通过相关措施完成整改,未见重复发生。

(四)上期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1、上期内部控制缺陷

(1)财务报告编制存在缺陷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对已经公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资金活动管理及关联交易存在缺陷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存在关联方或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公司与资金活动和关联交易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资金活动及采购业务管理存在缺陷

公司形成的上述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不足,公司未能合理选择付款方式,防范付款方式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与资金活动及采购业务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4)资金活动及投资管理存在缺陷公司对投资标的调查研究不够以及对市场环境变化缺乏谨慎判断;不能有效管控投资活动及投后管理;大额资金支出缺乏对资金用途的论证决策。与资金活动及对外投资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5)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公司在报告期内对联营公司中联畅想(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畅想”)未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的跟踪管理,公司建立的投资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运行。

2、本年度对上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的整改

(1)公司已采取的实际措施

*全面停止所有大宗贸易业务。鉴于贸易业务中显露的风险,公司已将在手的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完结,不再开展其他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等相关业务,从源头上切断该等业务带来的风险。

*对未能如期交货或回款的业务加强监督,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公司利益。对贸易业务中逾期业务,公司已发送正式函件要求对方完成业务或退回款项;对未能及时回复公司函件的业务,公司已经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并已着手进行法律诉讼。

对于海南华熙贸易事项,公司已提起诉讼,分别涉及4起案件。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均取得一审判决书。具体情况判决情况如下:

2025年1月27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向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广西钢铁集团钢材事宜(合同编号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GXXXD-HX-20240102)作出判决(判决书编号:(2024)沪 0118 民初 22501 号)如下:

一、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与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 2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GXXXD-HX-20240102 的《钢材采购合同》于 2024 年 8月 3日解除;二、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广

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预付款2439.41万元;三、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利息损失(以

2439.41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律师代

理费损失10.00万元。

2025年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向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GXXXD-HX-20231103)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书编号:(2024)桂 0108 民初 7128 号)

如下:一、确认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与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XXXD-HX-20231103)于 2024 年 9 月 4 日解除;

二、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新迅达

技集团股份公司退还货款845.03万元;三、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以845.03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4年3月17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四、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支付律师费

5.00万元。

2025年1月14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就公司子公司广西元亨华景科技有限公司向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铁矿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HX-YH-202402-01)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书编号:(2024)沪 0118 民初 22416 号)

如下:一、原告广西元亨华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 2月 2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HX-YH-202402-01的《铁矿石买卖合同》于 2024 年 8月 7日解除;二、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西元亨华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万元;三、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广西元亨华景科技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

500.00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西元亨华景科技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

损失20.00万元。

2025年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广西元享华景科技有限公司向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X-YH-202403-01)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书编号(2024)桂 0108 民初 7125 号)如下:一、原告广西元享华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铁矿石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X-YH-202403-01)于 2024 年 9 月 8 日解除;二、被告海

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元享华景科技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10.00万元;

三、被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元享华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

费(计算方式:以110.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4年4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四、被告海南华熙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元享华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5.00万元;五、驳回原告广西元享华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相关诉讼情况如下:

2024年8月,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迅达公司”)就合同编

号为 SHYY-GXXXD23121401 的《煤炭买卖合同》纠纷,向其上游供应商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沅”)提起诉讼。新迅达公司诉讼请求:(1)上海源沅退还新迅达公司预付货款1210.5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1.14万元(以预付货款

1210.50万元为基数,按照2024年4月22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150%的标准,自2024年5月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7月3日);(2)上海源沅承担新迅达公司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审阶段律师费8.00万元。

上述诉讼请求已由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报告报出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法院已根据新迅达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价值1229.63万元的财产。2024年9月29日新迅达公司收到保全结果通知,实际冻结金额19.27万元。

*对于中能鑫储的投资,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于2024年5月7日向中能鑫储及其关联方发出《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终止投资的通知》,要求中能鑫储及其关联方12个月内退还投资款,且终止对中能鑫储的全部投资。2024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了中能鑫储、潘晓钢签署的《<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终止投资的通知>的回函》,其同意退还投资款,近期将签署回购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中能鑫储提起知情权诉讼。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方退还投资款的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追究相关方违约责任,保障投资款按期收回。

*对于中联畅想,公司已对其大额往来款的回收,发起代位诉讼,并提议召开中联畅想股东会要求更换一名董事,委派公司高管担任新董事,保持对中联畅想的高度关注,对其中存在的投资风险及时进行处理。公司发起的代位诉讼已于2024年11月取得一审判决书。一审法院判决江西焱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江西焱焱”)向中联畅想返还借款本金500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等。被告江西焱焱等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但因不缴纳二审诉讼费被法院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深圳中院于

2025年3月5日作出“(2025)粤民终12061号”裁定书。本案一审判决自二审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对于公司现有投资业务,重新梳理相关文件,对于金额重大的投资项目,重新进行调查研究,以及对市场环境变化进行审慎判断,重新进行讨论、评估。对不再符合公司投资目的或投资预期的项目,积极协商投资撤回或投资转让方案。

*充实内审部人员,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职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实时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整改

*财务报告编制存在缺陷

针对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公司会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的学习;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时保持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保证对新业务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有关财务报告编制的状况,从而杜绝财务报告编制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

*资金活动管理及关联交易存在缺陷公司重新梳理了有关销售收款业务的制度,制定了更加细化的“销售及收款管理工作细则”,提出了明确的可执行的要求。在销售客户的选择上,要求对客户进行严格的调查和了解,了解其是否具备足够的市场能力、支付能力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等。该项调查和了解,需经内审部门复核确认。大额销售合同的签订,在完成业务部门内部流程后,需先经内审部审批后,方可进入后续流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关注业务的商业合理性,确保整个流程符合公司规定。对于收款条件以及收款状况公司保持高度关注,对于收款条件异常或出现货物交付以及收款情况与合同约定条件不一致的情况,业务部门、财务部、内审部需及时沟通,并向上级主管进行汇报。对于逾期货款,销售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催收,并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汇报。公司应及时根据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内审部定期对销售收款管理制度以及工作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金活动及采购业务管理存在缺陷公司重新梳理了有关采购付款业务的制度,制定了更加细化的“采购及付款管理工作细则”,提出了明确的可执行的要求。公司业务部门定期编制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及合理性,并考虑市场趋势变化以及库存状况等。在供应商的选择上,要求对客户进行严格的调查和了解,了解其是否具备足够的市场能力、交付能力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等。该项调查和了解,需经内审部门复核确认。大额采购合同的签订,在完成业务部门内部流程后,需先经内审部审批后,方可进入后续流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关注业务的商业合理性,确保整个流程符合公司规定。对于采用预付款方式支付的合同,公司规定了具体金额和比例的要求,采购部门需说明采用预付模式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并需经内审部门书面确认方可进行支付。严格强化对逾期业务的管控,业务部门、财务部、内审部实时关注业务进展状况,进行风险提示,并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汇报。公司应及时根据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内审部应定期对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发现的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金活动及投资管理存在缺陷公司重新梳理了有关对外投资业务的制度,制定了更加细化的“对外投资管理工作细则”,提出了明确的可执行的要求。要求投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初步筛选出具体对外投资项目,编制“投资立项书”,确定拟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及产业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收益能力。投资部应单独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拟投资项目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由投资部组织会议,经投资部、财务部、法务部以及内审部讨论,对该尽调报告进行初步评估。投资部如认为该项目具有可行性,则需编制“投资项目计划书”,与“尽职调查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投资委员会决策。投资部负责处理投资项目涉及的各项后续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收集被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分析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状况、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编制项目进展报告并及时呈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内审部应定期对投资工作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控制的其他改进之处

公司重新梳理有关内部控制的制度,制定的“内部审计部工作细则”,加强了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状况的监督。在业务客户的选择上,加强了业务部门对客户的调查和分析,并由内审部对该调查和分析进行复核、确认。在大额合同的签订上,内审部在流程审批上具有实质的审批权限,确保在源头上降低交易风险。合同条款异常、合同条款执行不恰当,内审部均有义务和权利对该事项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应及时向上级(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对于对外投资事项,内审部需对投资立项、投资计划以及投后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要求等进行检查和复核,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审工作。公司亦对公司办公软件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修改,确保内部审计部的工作开展,以及各个新的工作细则的可执行性,从而使公司在内部控制上的改变能够确实的提高公司管理能力,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针对上年度发现相关内控缺陷,本年度已通过以上措施完成整改,未见重复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生。

四、其他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说明

2025年公司将根据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内控

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风险防范措施。并不断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适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以调整,使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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