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三人,实到独立董事三人(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2027年)>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基于充分重视投资者合法合理权益并兼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来的持续经营的原则,能够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其所取得的薪酬是恰当的,是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的,能够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且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2024年度为基础,具体根据公司与行业情况调整是合理可行的。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合伙企业项目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公司盛鑫新能源发展项目建设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拓展。公司拟按照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盛鑫新能源提供总额不超过6100万元的关联担保。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盛鑫新能源其他关联方将按照出资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被担保方盛鑫新能源资产状况良好,结合被担保方及其其他关联方股东背景、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等综合因素,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消除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付款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针对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并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恒勤肖劲吕国玉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