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证券简称:新光药业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54211458.5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53831468.50元)。
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383146.85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48448321.65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
的未分配利润385922126.46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370448.1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拟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说明: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8000000.0048000000.0064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4211458.5250389992.9964356480.6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3349594.4112624156.4415134245.96
营业收入(元)265359823.70267659927.41270399837.67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9840336.03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6370448.11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0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6319310.72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6000000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1107996.81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5.12%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是□否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