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证券简称:新光药业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7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岳钧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公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吕圭源先生、单伟光先生向董事会递交并将在
-1-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对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54211458.5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53831468.50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83146.85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48448321.65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85922126.46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370448.11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3-议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审核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至2027年5月26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10、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蔡海静、吕圭源、单伟光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评估。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第二、五、七、九、十一项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
-5-定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