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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10 00:00 查看全文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科大国创

股票代码:300520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留学生园二号楼2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董永东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协议转让等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

《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科大国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大国创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协议转让事项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17

附表...................................................18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科大指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国创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创/指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指董永东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指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即2023年12月8日)起算,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

减少5.10%。

北京智德龙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智德龙腾7号私募证券智德龙腾/受让方指投资基金)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准则第15号》指益变动报告书》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留学生园二号楼202室

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注册资本:1624.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6403082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董永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04001958********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丰南路****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

4董永东

67.68%

4.44%

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1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国创控股股东为合肥国创,实际控制人为董永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永东直接持有公司4.44%的股份,通过持有合肥国创67.68%的股权控制公司

19.1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3.58%的股份。

(二)合肥国创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姓名董永东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04001958********职务董事长期居住地安徽省合肥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任职公司职务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科大国创智联(合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科大国创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科大国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5董永东持有合肥国创67.68%的股权,系合肥国创控股股东、董事。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合肥国创、董永东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等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3.67%减少至18.57%。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合肥国创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853417股,持股比例为23.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起算,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股份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0877018股增至291167418股,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23.65%。

2025年5月23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一批次股份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1167418股增至291791018股,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23.60%。

2025年9月15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91791018股增至292031018股,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为23.58%。

2026年2月9日,合肥国创与智德龙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合肥国创拟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智德龙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46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将减少至54243417股,持股比例将减少至18.5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综上,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起算,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8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占当时总占总股股份性质

名称股数(股)股本比例股数(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5589743919.224128743914.14合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589743919.224128743914.14国创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29559784.45129559784.44

董永东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389951.1132389951.11

有限售条件股份97169833.3497169833.33

合计持有股份6885341723.675424341718.57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913643420.334452643415.25

有限售条件股份97169833.3497169833.33

注:1、公司现有总股本为29203101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当前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

29178101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董永东合计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18.59%。

2、本次权益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3、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北京智德龙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智德龙腾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标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

1.1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目标公司14610000股股份(“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

1.2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80%,即37.4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46852300元(“股份转让价款”)。

(二)付款安排

2.1本协议签署并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

让价款人民币5000000元。

2.2本次交易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取得确认文件之日起20

9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273426150元。

2.3本次交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68426150元。

(三)交割和过渡期安排

3.1双方应在本次交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之日且受让方已支付完成

前两期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

3.2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时视为完成交割,标的

股份完成该等登记的当日为股份交割日。

3.3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交割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

3.4双方同意,受让方自交割后即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取得了相应标的

股份的所有权及其所附带的权利,享有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5双方同意,于过渡期间内,双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对双方及上市公司

等相关主体的有关行为规范和要求,履行股份转让、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义务。

(四)陈述和保证

4.1转让方向受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

议的资格条件,本协议生效后将对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且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转让方签署本协议已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所需的一切批

准、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3)转让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

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4)转让方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并对该等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

10处分权,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负担或瑕疵。

(5)转让方保证其将积极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办理股份过户所必须的审批程序和登记手续。

(6)转让方保证所作的所有陈述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4.2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受让方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条件,本协议生效后将对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且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受让方签署本协议已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所需的一切批

准、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3)受让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条件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4)受让方保证用于支付股份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5)受让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

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6)受让方保证其将积极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办理股份过户所必须的审批程序和登记手续。

(7)受让方保证所作的所有陈述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五)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自转让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永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5597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9716983股,为高管锁定股。此外,合肥国创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

2003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董永东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1732000股处于

质押状态;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11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2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董永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四、《股份转让协议》;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董永东

2026年2月9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

董永东

2026年2月9日

17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合肥市股票简称科大国创股票代码300520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人名称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实际控制人东

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因上市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68853417股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23.67%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54243417股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18.57%

变动比例减少比例:5.10%

在上市公司中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至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

拥有权益的股方式: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信息披份变动的时间露义务人协议转让等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及方式5.10%。

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露资金来源

18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不适用√人是否拟于未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之“二、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来12个月内继公司股份的计划”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否需取得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准

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准

19(此页无正文,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董永东

一致行动人(签字):

董永东

2026年2月9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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