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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7 00:00 查看全文

爱司凯 --%

证券代码:300521证券简称:爱司凯公告编号:2026-028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4日以通

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明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事项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1/8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2.8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2/8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数量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22.83元/股确定,拟发行股数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因发行人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44919000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赠予上市公司)。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

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募集资金用途

3/8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00万元(上述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16500.00万元(上述金额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审议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

4/8——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 8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8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及发

行数量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对象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为保障本次发行顺利推进、确保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等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亦相应重新确定。为保证本次发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内容一致,授权有效期相应延长,即自审议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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