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证券简称:爱司凯公告编号:2025-051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对其主要财务指标的
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1/7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9730000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数量5256241股,该
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
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54万元;20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0.48万元。2025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2025年实现盈利,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4年相应指标绝对值的20%;
(2)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较前一年减少50%;
(3)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其他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不考虑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的影响。
9、假设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
2/7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未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分红等
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末
项目2024年度/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144000000149730000154986241
假设情形1:2025年实现盈利,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4年相应指标绝对值的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03.5460.7160.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0.4852.1052.10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10.00410.00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1810.00350.0034(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10.00410.00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01810.00350.0034(元/股)
假设情形2: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亏损较前一年减少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03.54-151.77-151.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0.48-130.24-130.24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1-0.0101-0.0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181-0.0087-0.0084(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1-0.0101-0.0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0181-0.0087-0.0084(元/股)
3/72025年度/末
项目2024年度/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假设情形3: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03.54-303.54-303.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0.48-260.48-260.48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1-0.0203-0.01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181-0.0174-0.0168(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1-0.0203-0.01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0181-0.0174-0.0168(元/股)
注:本次发行前每股收益(扣非前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非前后)/
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扣非前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非前后)/发行后总股本。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会有一定幅度增加,有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但公司盈利水平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若公司2025年度延续亏损,本次发行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出现正向变化;若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好转,扭亏为盈且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
4/7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审慎论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实力增强,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同时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更好地落地实施。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集中管理,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未来期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三)不断完善公司分红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公司制定了《未来三
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实
5/7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具体的股东回
报规划和相关决策机制等,从而保证利润分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定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
6/7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