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2证券简称:世名科技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名科技”)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陕西省义禧循环经济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禧投资”)签订《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2万元收购义禧投资持有的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鼎材”或“标的公司”)1.906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鼎材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省义禧循环经济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3304359L
3、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5号西安半导体产业园
203号大楼9层
4、出资额:3131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义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以上投资限企业自有资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情况:
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
(%)
1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00060.68%
2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15.97%
3汉中通运能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00015.97%
4西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006.39%
5陕西义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00.99%
合计31310100%
注:本公告数据以“四舍五入”计算(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78545633M
3、注册资本:8039.4266万元
4、法定代表人:任雪艳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 B-6
楼 A 座 10 层 A1001、A1002、A1003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标的公司与世名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9、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交易标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主要股东(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信联鼎晟科技有限公司15.5952%陕西省义禧循环经济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210.8646%
伙)
3国投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7065%
4宁波睿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335%
5国风投(北京)智造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5.5076%
6招赢(湖北)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279%
7宁波昱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943%
8嘉兴同德富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644%
9宁波鑫润晟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149%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3.4183%
伙)
11、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8979036.711011470660.63
负债总额306422136.34290395109.96所有者权益702556900.37721075550.67
2024年度2025年3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15611336.88113585015.97
利润总额46793239.6620482927.33
净利润46241645.3618088923.87
四、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为购买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甲方(股权转让方):陕西省义禧循环经济高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乙方(股权受让方):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标的公司):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
1.1、股权转让数量及价格
经甲、乙、丙各方同意并确认: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2002万元(大写:贰仟零贰万元整)的价格(“股权转让价款”)从甲方处受让标的公司的153.2801万元注册资本(即标的公司
1.9066%的股权),同时甲方将与之相应的股东权益依法转让给乙方。
甲方同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并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2、价款支付方式
在本协议经上述甲、乙、丙各方签署完毕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甲方的以下银行账户,并将有关支付凭证发送给标的公司和转让方。
第二条、本次股权交易与交割的前提条件
2.1甲方须保证标的股权为其合法取得的股权,并对其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保证其所有的该股权未设定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未被冻结,并免遭任
何第三人追索。
2.2甲方、丙方须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规定
的必要程序,丙方通过股东会决议针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获得全体现有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在法定期限或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未主张优先购买权。
2.3丙方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所依附的标的公司,向乙方保证在乙方向
甲方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如自乙方支付完股权转让款满20个工作日后,丙方尚未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则甲方、丙方共同负有对乙方退还股权转让款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股权的过户及公司权益的分担
3.1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和丙方出具加盖
其公章的收款证明材料,并向丙方提供办理标的股权工商过户登记手续的有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2甲方、乙方需配合丙方在乙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后20个工作日内完
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3.3甲、乙双方对标的公司的盈亏及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以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日期为界限。自乙方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乙方即获得标的股权全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及其他股东权益等;标的股权相应的盈亏及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4.1各方保证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均已经过合法授权。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
不违反《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的章程规定。4.2各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署前,各方均已经具备为履行本协议书承诺事项所必须具备的各项约定或法律条件。
4.3各方保证依法全面履行本协议书要求己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4.4各方保证签署本协议均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本协议下的股权转让如因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在甲方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丙方未能如期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的,则甲方或丙方应从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要求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乙方已付股权转让款,且甲方或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上述情形中如归责于甲方原因的,丙方不承担对乙方退还股权转让款的连带责任。
第六条、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各方应另行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七条、有关税费的负担
甲方转让标的股权的所得税(如有)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转让过程中的其他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各方签字或盖章即成立,于丙方召开股东会会议并经全体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鼎材是一家从事新型电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国家级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于光电领域新材料产品技术开发和创新,打破显示领域上游关键材料国际垄断。标的公司在电子材料领域拥有深厚积累,核心产品为OLED有机发光材料及光刻胶材料。在光刻胶材料领域,标的公司布局并量产了高世代线用彩色光刻胶、柔性 AMOLED显示用有机绝缘平坦化层(PLN)和像
素定义层(PDL)用感光性聚酰亚胺光刻胶(PSPI)。在彩色光刻胶业务领域,鼎材科技实现了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量产的全流程突破,其产品性能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国内显示面板企业的性能需求,为我国显示面板产业的国产化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对推动我国彩色光刻胶产业的自主可控和市场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作为国内色浆领域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公司在颜料超细化分散、纳米级颜料色浆制备、超细化加工等关键技术领域拥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可协同标的公司优化 LCD 显示用彩色光刻胶产品的性能,而标的公司在 LCD 显示用彩色光刻胶领域的配方经验,可协同公司深化对电子材料特殊需求的理解,反哺公司 LCD显示用光刻胶专用纳米颜料分散液的技术升级,从而实现材料工艺的深度融合。
同时,公司可作为标的公司的重要原材料供应商,提供定制化产品,降低原材料成本,并消化自身产能,而标的公司的量产能力与客户资源(如与面板厂商合作)可帮助公司缩短技术商业化周期。本次投资体现了公司通过资本+技术合作加速LCD 显示用光刻胶专用纳米颜料分散液的国产替代进程,通过技术协同、产业链整合与市场联动,有望在 LCD 显示用彩色光刻胶领域形成“材料供应—技术开发—量产应用”的闭环,助力显示面板行业关键原材料供应的自主可控,也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1、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割,需要办理股权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手续,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未来受宏观经济、行业变化、市场竞争、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标的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