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在
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质等方面
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立信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及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开展了审计工作,同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据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就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与舞弊的测试及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定,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准则,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规范履职,按期圆满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各项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出具及时。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