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证券简称:辰安科技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家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5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549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9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55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36549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96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或代理人)
共1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43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13%。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7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400%;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3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128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情况:同意11877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400%;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3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128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7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400%;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3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128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7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400%;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3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128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613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318%;反对281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366%;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24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0695%;反对281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031%;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05发行数量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7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400%;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3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128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6限售期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7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400%;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3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128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07上市地点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7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400%;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3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8.128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37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27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0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8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20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1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148%;反对278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343%;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0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474%;反对27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861%;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2.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35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168%;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5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06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616%;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946%。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8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20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8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20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8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20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213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546%;反对274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010%;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08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746%;反对274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589%;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386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127%;反对281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36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01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323%;反对281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7013%;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8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20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8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20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216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564%;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992%;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216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564%;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992%;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4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由关联股东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87481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20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84%;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5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7.9897%;反对27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6438%;弃权60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366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沁兰和李佳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辰安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