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证券简称:博思软件公告编号:2026-05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公示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并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年6月8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
1证券代码:300525证券简称:博思软件公告编号:2026-050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3人调整为16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同时,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6.04元/股调整为5.98元/股。
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定2026年6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6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3人调整为16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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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
上述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调整方
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04-0.06)元/股=5.98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3证券代码:300525证券简称:博思软件公告编号:2026-050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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