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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乐进)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乐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第

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及要求,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吴乐进,男,1962年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高级经济师、晋江博士协会副会长。历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科长、副主任,福州开发区、保税区发改委主任,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研究部部长,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新华都商学院特聘教授;现任知一(天津)智库咨询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微幸福(福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智慧之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州创业共同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不涉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或任何人员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

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给出专业建议,审慎、独立行使表决权,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阅读了材料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的情形。

2025年,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会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会次召开股东会次数议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数

66002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2025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就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核定、并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相关程序、任职及离职等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相关任免程序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公开公正,相关人员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或离职情形符合规定,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治理实际及治理规范要求。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重点对公司股权投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战略布局优化及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专业决策支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并规范运

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参与审议决策。会议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购买股权相关关联交易等事项开展前置审查,充分核查交易公允性与必要性,切实维护交易公平公正,有效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审阅并督促执行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获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各类检查报告等,通过参与审计沟通会议等方式,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执行进度及相关工作成果,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及风险防范等方面交换意见,关注审计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支撑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有效,内部审计机构在保障公司财务报告准确性和合规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及项目团队具备履行公司审计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增强与中小

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提问,了解投资者诉求。同时,本人积极通过互联网平台,关注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其中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和反馈,通过积极吸纳投资者的建议,公司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应对挑战,实现持续稳健的发展。

(七)现场工作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项审计沟通会议,深入

3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审计情况、信息披露等,并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等情况。在工作过程中,重点围绕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布局相关的各类议案,深入了解议案提出的背景,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与公司经营现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经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战略建议,分析潜在的机遇与风险,为公司优化发展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参考,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在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的筹备过程中,均确保了会议资料详尽、准确并及时的传递,涉及独立董事履职事项,公司能够积极主动的提供有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运营状况、掌握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便利。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影响独立董事正常履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事前审议与监督。围绕日常关联交易、购买股权相关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重点关注交易的商业逻辑、必要性及整体公允性,审慎评估交易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规范的影响,确保相关交易程序合规、公开透明,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本人认为,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4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审议工作。本人重点关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稳定性、综合服务能力、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结合其过往审计工作表现,认为该所能够持续为公司提供客观、审慎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程序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综合评估后,本人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林伟平女士继续担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报告期内,林伟平女士勤勉尽责、专业严谨,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能力与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统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工作,履职情况良好,完全胜任财务负责人岗位要求,有力保障了公司财务工作规范、稳健运行。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相关程序、任职及离职等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相关任免程序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公开公正,相关人员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或离职情形符合规定,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治理实际及治理规范要求。

(六)相关薪酬、激励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履行了审慎审查与监督职责,确认公司严格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方案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薪酬确定与发放遵循公平、合

5理、透明原则。经审查,董事薪酬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发放标准公允合理,符

合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始终坚持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规范、高效运行。

2、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5年,本人对前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审议。

经审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因业绩目标未达成,相应归属条件未成就。本人对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业绩考核结果及处理方式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业绩认定客观公允,相关处理安排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估计变更

2025年,公司对2024年起转固及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

合理变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与独立判断,重点关注变更依据、合理性、会计处理方式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确认本次调整是结合公司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予以同意。

(八)其他事项

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未涉及变更或豁免承诺、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不

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相互评价,本人认为,本人与潘琰女士、林涵先生均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

6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持作用,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同时,本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7(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乐进

2026年4月28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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