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ST 应 急 公告编号:2025-09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408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小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3人,代表股份57698654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7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5335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0人,代表股份14165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1人,代表股份29011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9人,代表股份2900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7%。
3.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
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23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
反对1669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3%;弃权
193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49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798%;反对1669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35%;弃权193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吴方飞律师、赵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