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8证券简称:幸福蓝海公告编号:2025-028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 6号 C栋 3楼)公司 C3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桐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2848996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1.32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5276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321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人,代表股份5894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81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1人,代表股份3212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35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8%;
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9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951%;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5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35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8%;
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9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951%;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5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2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1%;
反对84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8%;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3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899%;反对84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370%;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1%。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4.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28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1%;
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2%;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3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882%;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52%;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599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4%;
反对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5%;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79%;反对87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56%;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599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
反对86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8%;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45%;反对86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38%;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588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6%;
反对86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8%;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129%;反对86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38%;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05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1%;
反对86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0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014%;反对86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3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0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03%;
反对84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59%;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450%;反对84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641%;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28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1%;
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2%;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3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882%;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52%;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584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9%;
反对87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2%;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9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434%;反对87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935%;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2.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28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2%;
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2%;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916%;反对83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52%;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0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张烨镝:同意股份数:227282018股
13.02.候选人丁爱平:同意股份数:22727751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张烨镝:同意股份数:4686319股
13.02.候选人丁爱平:同意股份数:4681813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烨镝先生、丁爱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王恩顺律师、岑俊杰律师、张广鹏律师到
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大成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