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证券简称:冰川网络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
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开心加”)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成都开心加拟就其研发的移动网络游戏《暮光幻想》(以下简称“授权游戏”)的宣传、推广和运营事宜
与公司进行合作,由公司作为《暮光幻想》在独家代理区域和独家代理期限内进行宣传、推广和运营的独家代理商,公司需根据协议约定就授权游戏向成都开心加支付其分成收益;如满足协议规定,公司需向成都开心加支付游戏版权金及预付款6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成都开心加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的正常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合作,并解除原协议。由于成都开心加系公司持股40.54%的参股公司,公司员工王岱在成都开心加担任董事,基于上述事实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成都开心加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签署的《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仅反映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
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
2单元1207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皓
注册资本:168.181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开心加资产总额1117422.94元,净资产-4402.8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50495.04元,净利润358409.97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成都开心加资产总额8556893.64元,净资产
7137935.13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454115.50元,净利润
7142337.9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68.181840.54%成都恒趣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242.045525.00%
伙)
3匡江萍30.272718.00%
4任文皓27.681816.46%
合计168.1818100.00%
关联关系:成都开心加系公司持股40.54%参股公司,公司员工王岱在成都开心加担任董事,基于上述事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成都开心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市开心加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游戏:《暮光幻想》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合作,并解除原协议。该等终止不解
除或影响一方在终止日前在原协议下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并且原协议对该等义务或责任应继续充分有效。(二)预付款全额退还:乙方已按照原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了游戏版权金人民币300万元及预付款人民币30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全额退还300万元预付款,经双方协商,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
(三)逾期退款责任:若乙方逾期退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退未退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行业惯例及市场一般分成比例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合作范围,决定提前终止合作,解除原协议,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的正常需要,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度1-10月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开心加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1688.98万元(含税),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开心加发生游戏分成款金额1456.59万元,该笔关联
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游戏定制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向成都开心加支付游戏版权金及预付分成款合计
232.39万元。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事先就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
交易进展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工作。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签署《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事项。
八、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拟与关联方成都开心加签署的《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仅反映
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成都开心加签署的《全球独家代理协议之终止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