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证券简称:陇神戎发公告编号:2025-081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陇神戎发”)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27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9人。
业务信息: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7738.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63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320.32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5446.43万元。2024年度陇神戎发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8家。
陇神戎发2025年度审计项目拟由甘肃分所具体承办。甘肃分所注册地址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226号西北弘大厦27楼,已持有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万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在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
2022年12月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
1王铁军监督管理措施陕西证监局
15日表审计中存在问题,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
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执行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
资源、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53.00万元(含税),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加3万元,主要因公司收购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70%股权增加控股子公司审计业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3.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符合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