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2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清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议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因该议案全部独立董事属于关联方,直接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陈清胜张春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