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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威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35证券简称:达威股份公告编号:2025-060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5年11月4日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1.8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1.64万股,合计523.4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即10480.15万股,下同)的比例4.99%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10.09元/股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1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3.48万股,授予价格为10.09元/股。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与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下同),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和外籍员工。

3、股票数量及分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5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即10480.15万股,下同)的5.25%。其中首次授予

52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5.00%,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5.27%;预留授予2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2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73%。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获授的第一获授的第合计数占计划公告类限制性股二类限制合计数姓名国籍职务授予总数日公司股

票数量性股票数(万股)的比例本总额的(万股)量(万股)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员工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222.00302.00524.0095.27%5.00%

励的其他员工(186人)

预留部分13.0013.0026.004.73%0.25%

合计235.00315.00550.00100.00%5.25%

4、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09元/股。

5、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注销/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3期解除限售/归属,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归属归属安排比例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40%

解除限售/归属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30%

解除限售/归属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首次授予的第三个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30%

解除限售/归属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同一年度且在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

虽在同一年度但在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或次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

解除限售/归属期解除限售/归属安排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预留授予的第一个

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50%

解除限售/归属期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预留授予的第二个

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50%

解除限售/归属期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作废激励对象相应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归属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归属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应当终止解除限售/归属,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或作废。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所属期间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1)以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5

归属期不低于10%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6不低于25%

归属期

(2)以2025年的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3000万元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7不低于40%

归属期

(2)以2025年的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3000万元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注2:“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并且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实施可转债等事项的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下同注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同一年度且在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虽在同一年度但在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或在次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所属期间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的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6长率不低于25%

/归属期

(2)以2025年的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3000万元为基数,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的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7长率不低于40%

/归属期

(2)以2025年的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3000万元为基数,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1%资金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当期计划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均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7、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100%90%80%0

当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达成时,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因考核原因,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1%资金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当期不能归属的全部或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均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11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3.48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1.8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1.64万股,授予价格为10.09元/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

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1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23.4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1.84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1.64万股,授予价格均为10.09元/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未超出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范围,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86人调整为175人。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本次授予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资格和2名激励对象被取消资格。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对象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86人调整为17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24.00万股调整为523.48万股,预留数量由26.00万股调整为26.52万股,预留比例由

4.73%调整为4.82%。

上述调整事项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审议或审批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11月4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523.4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4.99%,其中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1.8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1.64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175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

配情况如下表:

占本激励获授的第一获授的第合计数占计划公告类限制性股二类限制合计数姓名国籍职务授予总数日公司股

票数量性股票数(万股)的比例本总额的(万股)量(万股)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员工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221.84301.64523.4895.18%4.99%

励的其他员工(175人)

预留部分13.1613.3626.524.82%0.25%

合计235.00315.00550.00100.00%5.25%

(四)授予价格:10.0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以2025年11月4日作为基准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301.6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0.79元/股(2025年11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行权日的期限);

3、年化波动率:19.99%、24.66%及22.05%(分别采用深证综指过去1、2、

3年化波动率,计算周期为日);

4、无风险利率:1.5%、2.1%、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2年、3年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按公司最近一年现金分红计算的股息率)。

(二)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归属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1月4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授予数量需摊销的总费用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激励方式(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第一类限

221.842373.69245.171392.02536.84199.65

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

301.643360.73343.391952.99771.77292.58

制性股票

合计523.485734.42588.573345.011308.62492.23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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