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6证券简称:农尚环境公告编号:2026-002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股份比例减少触及1%整数倍、股份质押与冻结变动情况暨所持部分股票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的1200万股股
票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成交的1200万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海南芯联微的持股比例由过户前的13.05%降至
8.96%,触及5%的整数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
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以及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4.10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
1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规定,本次拍卖竞得方应当遵守海南芯联微作出的相关承诺,在2026年6月15日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一、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的已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业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7日10时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院将海南芯联微持有的农尚环境1200万股股票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拍卖成交结果如下:
股份数量成交金额序号拍卖人竞买人(万股)(万元)
1魏巍150970.80
2魏巍100644.00
3魏巍100644.00
4魏巍100640.80
5黄怀浩100640.80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
6黄怀浩100647.20
人民法院
7黄意钦150975.60
8孙松亭100644.00
9曾庆淑100640.80
10蒋方敬100640.80
11宋定权100640.80
合计12007729.60
注:本公告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的1200万股股票已于2026年1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海南芯联微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前后的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本次过户股份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占公司总占公司总占公司总数量数量数量股本比例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海南芯联微382813.05%12004.09%26288.96%
二、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后的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1.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的质押情况
2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设定质押,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海南芯联
微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情况情况本次拍卖后占公占其所股东持股数量持股累计质押股司总已质押股持股份未质押股占未名称(万股)比例份数量股本份限售和占已质比例份限售和质押(万股)比例冻结、标押股份冻结数量股份记数量比例(万股)比例(万股)海南
芯联26288.96%115643.99%3.94%1156100%00%微
2.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的冻结情况
因本次过户的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在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1)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持股数量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万股)数量(万股)份比例本比例
海南芯联微26288.96%115643.99%3.94%
(2)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累计被轮候冻结持股数量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份数量(万股)份比例本比例(万股)
海南芯联微26288.96%2046.5877.88%6.98%
三、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芯联微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05 号百方大厦 9 层 B(9B)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6日海南芯联微持有的公司300万股股份于2025年10月24日10时
至2025年10月25日10时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成交,并于2025年12月11日完成过户登记;持有公司的1200万股股份于2025权益变动过程年11月27日10时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通过司法程序
拍卖成交,于2026年1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海南芯联微的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14.07%降至8.96%。
股票简称农尚环境股票代码300536
变动类型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3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 1500 5.11%
合计15005.1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其他:执行法院裁定√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12814.07%26288.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2814.07%26288.96%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是□否√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芯联微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完成司法拍卖过户登记
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
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以及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海南芯联微本次被拍卖的股份附有股份锁定期承诺,在2026年6月15日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4.10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规定,受让方应当遵守海南芯联微作出的相关承诺,在2026年6月15日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海南芯联微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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