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信材料股票代码:300537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五年七月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有明曾燕云安丰磊刘斌张启斌刘光曜刘晓亚王健吴颖昊
全体监事签名:
谭彩云何华吴海梅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有明张启斌安丰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二、本次发行概要..............................................8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5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1
第二节发行前后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5
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27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7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7
第四节中介机构声明............................................29
第五节备查文件..............................................35
一、备查文件...............................................35
二、查阅地点...............................................35
三、查询时间...............................................35
3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指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信材料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以简指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发行情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指况报告书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中德证券发行人律师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细则》《证券发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指承销实施细则》则》
《公司章程》指《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认购邀请书》指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申购报价单》指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发行方案》指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缴款通知书》指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追加认购邀请书》指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追加认购报价单》指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报价单》《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指协议》对象发行普通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指对象发行普通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董事会指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指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指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注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5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
及相关议案(修订稿)。
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二次修订稿)。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
案及相关议案(四次修订稿)。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8月31日止。
6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2025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69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5年5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5年6月2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5)第 440C000183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
盐智选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
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董卫国、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凌木共13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50笔,资金总额人民币144499983.41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叁元肆角壹分),其中143499983.41
7元为发行对象认购股权款,1000000.00元为未及时缴足认购款已被取消配售资
格的发行对象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前期
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
2025年6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5)第 440C000185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止,发行人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791505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13元,募集资金总额143499983.41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2833882.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666101.28元,其中:计入股本
7915057.00元,计入资本公积132751044.28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3月2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15.7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13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91.97%。
8(三)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91505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43499983.4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2833882.1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0666101.28元,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对象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符合《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6号私募证券
1222283540299998.55
投资基金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3745031499968.50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
382735714999982.41
资基金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95099599998.17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4688368499996.68
6董卫国4192027600132.26
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09435999996.59
8李秋菊2757854999982.05
9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757854999982.05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
102757854999982.05
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私募证券投资
112757854999982.05
基金
12张凌木2757854999982.05
合计7915057143499983.41
(六)限售期
9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首轮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律师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T-3 日)至 2025 年3 月 24 日(T 日)申购报价前,向符合条件的 266 名特定对象发送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具体包括截至2025年3月10日收盘后符合规定的公司前
20大股东中的18家股东(已剔除关联方2家)、31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31家
证券公司、17家保险公司以及其他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询价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169家投资者。
经主承销商和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首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在律师的见证下,2025 年 3 月 24 日(T 日)上午 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27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10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投资者均按要求提供申购文件并缴纳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
全部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万是否缴纳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是否有效(元/股)元)保证金
1李秋菊20.39500.00是是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19.101500.00是
2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811000.00是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19.00850.00是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
418.434030.00是是
选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张凌木18.30500.00是是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012360.00是不适用
18.26600.00
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不适用
17.66800.00
18.051530.00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7.631910.00
18.89570.00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291650.00是不适用
17.594710.00
18.89500.00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19960.00是不适用
17.592820.00
18.63600.00
11董卫国18.131000.00是是
17.331500.00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7.18500.00是是
-至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陈学赓17.17500.00是是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18.98500.00
14是是
伙)17.141000.00
17.091500.00
15李天虹是是
16.892000.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18.91500.00
16是是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31900.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18.91500.00
17是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31600.00
1817.39500.0011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万是否缴纳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是否有效(元/股)元)保证金
16.79660.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不适用
16.19820.00
19徐毓荣16.18500.00是是
17.351200.00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16.761300.00是是
伙)-吉富新动能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171500.00
17.80800.00
21杨岳智16.501500.00是是
16.022000.00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18.971500.00
22是是
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002000.00
23余芳琴15.99500.00是是
24徐文呼15.99500.00是是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紫华私募
2515.921000.00是是
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
2615.92500.00是是
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共同16.00500.00
27是是
基金15.801000.00
首轮申购结束后,累计有效认购金额已达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3元/股,发行股数7915057股,募集资金总额143499983.41元。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股)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6
1222283540299998.5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009316499986.096
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
382735714999982.416
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
482735714999982.4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95099599998.176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4688368499996.686
7董卫国4192027600132.266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09435999996.596
9李秋菊2757854999982.056
12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股)
10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757854999982.05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
112757854999982.05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
122757854999982.05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张凌木2757854999982.056
合计7915057143499983.41-
3、追加认购邀请及申购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6月19日向首轮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其中获配投资者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资金安排未能按时缴纳认购款,经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决定取消其配售资格,该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100.00万元归发行人所有。
因上述事项,本次发行最终获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未达到拟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认购金额未达到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且获配投资者家数不超过35家,根据《认购邀请书》及《发行方案》规定,经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根据《认购邀请书》及《发行方案》规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以首轮申购报价确定的价格(即18.13元/股)向首轮认购且已获配的投资者征询追加认购意向。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2025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追加认购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30-
11:30、13:30-17:00及2025年6月25日9:30-11:30。根据《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并结合认购情况综合考量,经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6月24日9:45提前结束追加认购程序。
2025年6月24日9:30-9:45,在律师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3名认购对象(均为首轮认购且获配的投资者)的追加认购申请,上述投资者均按照《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追加认购报价单》及附件,均为有效申购。
追加申购情况如下:
13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万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是否有效是否缴纳保证金(元/股)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131500.00是无需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131500.00是无需
3董卫国18.13500.00是无需
经主承销商和律师核查,《追加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4、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本次追加认购配售原则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首轮配售采取的“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原则下的投资者排序,满足投资者的追加认购需求。根据此配售原则,追加认购阶段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735714999982.416
合计82735714999982.41-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12家投资者获得配售,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股)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6
1222283540299998.5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3745031499968.506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
382735714999982.4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95099599998.176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4688368499996.686
6董卫国4192027600132.266
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09435999996.596
8李秋菊2757854999982.056
9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757854999982.056
14获配股数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股)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
102757854999982.05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
112757854999982.05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张凌木2757854999982.056
合计7915057143499983.41-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等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认购邀请书的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
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注册资本97882.2971万元法定代表人任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经营范围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获配股数(股)2222835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
15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获配股数(股)1737450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
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G 座 132注册资本101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允虎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经营范围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35489901J
获配股数(股)827357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
经营范围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获配股数(股)529509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16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亮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获配股数(股)468836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董卫国
姓名董卫国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
身份证号码320113********4897
获配股数(股)419202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15楼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元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2562113E
获配股数(股)330943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李秋菊
姓名李秋菊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身份证号码230104********3345
获配股数(股)275785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
获配情况如下:
17公司名称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星海湖北路666号星海豪庭3#楼一单元101-6室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恺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经营范围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200MABQ0PNJ02
获配股数(股)275785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 层 301F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么博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经营范围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获配股数(股)275785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 层 301F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么博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经营范围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18获配股数(股)275785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张凌木
姓名张凌木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
身份证号码330724********0013
获配股数(股)275785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及《追加认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机构/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的说明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获配投资者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
1、董卫国、李秋菊、张凌木为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192、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轻盐智选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
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及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鹿
秀驯鹿7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及《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相关要求,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6号私募
1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证券投资基金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
3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证券投资基金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董卫国 普通投资者 C5 是
20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李秋菊 普通投资者 C4 是
9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
10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0号私募证券
11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投资基金
12 张凌木 普通投资者 C4 是经核查,上述12家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荐代表人:曾元松、何济舟
项目协办人:谢婷婷
项目组成员:薛慧、崔烨、时光、侯陆方
21联系电话:010-59026666
联系传真:010-658477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负责人:朱志怡
经办律师:谭闷然、方韬宇、满虹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联系传真:0731-82953779
(三)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云峰、余文佑、付细军、庄翠曼
联系电话:010-85665858
联系传真:010-85665588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云峰、庄翠曼
联系电话:010-85665858
22联系传真:010-85665588
23第二节发行前后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股)
1李有明境内自然人7335486236.6155016146
2多国东境内自然人20605061.030
3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445601.020
4沈夏青境内自然人20100001.000
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境内一般法
517532480.870
公司人
6金素境内自然人9470000.470
7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境外法人8500690.420
8汤文达境内自然人8341000.420
国联低碳经济3个月持有基金、理财
96220000.310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等
10李碧凡境内自然人5188560.260
合计8499520142.415501614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股)
1李有明境内自然人7335486235.215501614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
基金、理财产
2限公司-轻盐智选36号私22228351.072222835
品等募证券投资基金
3多国东境内自然人20605060.990
4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445600.980
5沈夏青境内自然人20100000.960
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境内一般法
617532480.840
公司人
7金素境内自然人9470000.450
8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境外法人8500690.410
9汤文达境内自然人8341000.400
24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股)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
基金、理财产
10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8273570.40827357
品等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8690453741.725806633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与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所开展,是公司扩大产能重要措施,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和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25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进行调整。本
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6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发行人本次
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
27《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
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定价及配售、签署
股份认购协议、发出缴款通知书、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本
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28第四节中介机构声明
29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侯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30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曾元松何济舟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谢婷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31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谭闷然方韬宇满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志怡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2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彭云峰余文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细军庄翠曼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3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彭云峰庄翠曼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4第五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35(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