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证券简称:同益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管理层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应收账
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原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变更为每年末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的变动比例。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1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非保理类账龄
组合2: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保理类已购买保险并在保险额度内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类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3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0%。
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非保理类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
塑胶材料中非保理类预计电子材料中非保理类预计账龄信用损失率(%)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
其中:信用期以内1.002.00
信用期期末至1年5.005.00
1-2年(含2年)10.0020.00
2-3年(含3年)30.0050.00
3-4年(含4年)50.00100.00
4-5年(含5年)8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
2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1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本组合为本公司合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并范围外的单位
2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本组合为纳入本公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司合并范围的内部单位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0%。
除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外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
塑胶材料类电子材料类账龄预计信用损失率(%)预计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按本年度该组合的迁徙率、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实
际损失率及前瞻性信息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应计提坏账
3-4年(含4年)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4-5年(含5年)
5年以上
(四)变更时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
3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对公司2025年度及以后年度损益以及其他各项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际影响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以及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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