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证券简称:同益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一
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向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因经销商违约导致公司需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公司有权在承担补足责任后向经销商追偿。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订单通融资业务,即合作银行委托仓储监管机构控制质物的情况下,为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提供的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订单项下货款的融资业务。核心企业所有经销商合计最高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述融资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业务模式合作银行、核心企业(即公司)及仓储监管机构三方共同签署《订单通业务合作协议》(质押模式)。订单通业务指核心企业的下游经销商向合作银行申请的订单通融资业务,且所有经销商合计最高融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单个经销商的融资额度不得大于2000万元,单笔最长不超过90天。
根据前述协议约定,核心企业向合作银行推荐其合作的优质经销商,合作银
第1页共4页行依据其独立的授信审批标准和风控要求对经销商办理准入审核。合作银行审批
同意经销商准入后,与经销商签署《订单通业务服务协议》《借款合同》《动产质押合同》等。
采购订单的融资款项发放前,经销商应向合作银行存入一笔不低于订单金额
30%的保证金,合作银行根据经销商的资金需求申请发放融资款项。保证金及融
资款项定向受托支付至核心企业的签约账户用于采购进货,核心企业在约定交货期限内将货物交付至合作银行指定的监管仓库内,经销商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批向银行还款并申请提货。
2、业务风险情况
如经销商在订单通融资业务项下出现到期还款违约,或当质押货物处于跌价行情下,经销商未按合作银行要求采取补充缴纳保证金或提前偿还融资本息,则核心企业将可能承担的损失情况如下:
一旦经销商出现违约,合作银行会通知核心企业在60个自然日内处置质押物,核心企业将采用销售退回、调剂第三方销售等方式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所得款项转入经销商在合作银行的签约账户内。如果核心企业未能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对所有待处置质押物的处置,核心企业需向合作银行承担延迟处置责任,延迟处置补充责任款的金额为60个自然日届满之日时点经销商剩余未清偿贷款
本金、利息、罚息的100%。若仍有剩余未偿清融资本息,核心企业将对剩余融资本息承担差额补足的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本年度拟与公司开展订单通业务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
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经营情况、经销商资信情况等条件评估选择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
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开展此项业务。公司拟合作的经销商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情况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内容:当质押物因市场价格变动达到约定处置线,且经销商未于5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补缴订金的、或经销商逾期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
第2页共4页生其他合同约定的影响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合作银行要求核心企业在60个自然日
内处置质押物归还相应贷款,如果核心企业未能在60个自然日内协助经销商完成对所有待处置质押物的处置并偿还合作银行全额贷款,核心企业需向合作银行承担延迟处置责任,延迟处置补充责任款的金额为60个自然日届满之日时点经销商剩余未清偿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的100%。若仍有剩余未偿清融资本息,核心企业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差额补足剩余融资本息。
2、担保期限及担保范围:上述授信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范围为:在本次合作项下,公司需承担的差额补足责任为经销商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银行贷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并扣除银行根据约定承担的部分金额。
4、相关合作方:公司拟选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订单通业务。
5、公司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1)建立经销商推荐给合作银行的条件和标准,排除无能力提货的经销商;
(2)基于经销商货物质押的融资,选定上市或国有背景、资质优的仓储监管合作机构;
(3)在货物选择方面评估并选定市场价格稳定、易流通、易变现的通用产品;
(4)核心企业与经销商协议约定:银行发放的专项采购货款,由于经销商违
约而导致的销售退回,核心企业按订单总金额25%比例扣除经销商违约金;因经销商违约导致核心企业出现的其他损失,核心企业有权对经销商进一步追偿;
(5)定期及不定期监督银行与客户的对接情况及还款提货情况;
(6)对质押物价格波动进行动态监控;
(7)如经销商出现违约,取消订单通融资业务的合作资质。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议案》。经审议,
第3页共4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订单通业务并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旨在支持经
销商提升订单履约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已针对该项业务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明确了差额补足责任的触发条件。本次开展订单通业务并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订单通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订单通业务并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是结合公司营销模式特点和经销商实际经营需求制定的业务安排,有利于提升经销商订单履约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349.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