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卫星)
本人,于卫星,作为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曾任宁波市塑料行业
协会秘书长,现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商会秘书长、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次第五届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2、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
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履行职责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品德素养和履职能力;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
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类型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4独立董事专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同意月27日会议第一次会成就的议案》;2、《关于作废部分已议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5独立董事专门《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同意月13日会议第二次会票的议案》
议第五届董事会《关于向深圳市禾启智能科技有限公
2025年10独立董事专门
司增资并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同意月18日会议第三次会联交易的议案》议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着重从所熟悉的行业专业角度,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在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使公司能够积极应对行业内外的风险与挑战,从而更好地保持长期战略优势地位。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对需经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点方面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禾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人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本人参与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工作,认为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披露的财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事项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相关议案。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业务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于卫星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