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归属的5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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