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5]10265号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7月2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决议、批复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591,8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22,800,200.00元。根据贵公司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2号),贵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00,462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5,300,46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892,31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68,100,662.00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7月28日止,贵公司已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00,462股,发行价格12.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999,996.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802,170.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197,826.5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叁拾万肆佰陆拾贰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37,897,364.52元。
司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22,591,8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22,800,200.00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2025年5月22日出具中汇会验[2025]850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7月2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7,892,312.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68,100,662.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3.验资事项说明
中汇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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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宁波横河模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2820001084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12月7日,公司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14469905X0的营业执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591,8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为222,800,200.00元(差异系部分可转债转股尚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后贵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892,312.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2号),贵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00,462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5,300,46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892,31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68,100,662.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5年7月28日止,贵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00,46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98元/股,募集资金合计587,999,996.76元。根据贵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贵公司支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4,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贵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用后的余额584,499,996.76元已于2025年7月28日分别存入贵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309006276015003010364账号382,000,000.00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309006276015003010440账号160,000,000.00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77660188000226695账号42,499,996.76元。此外贵公司累计发生802,170.24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以下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包括股份登记费42,736.28元、材料制作费33,018.87元、律师费254,716.98元、审计及验资费471,6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贵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3,197,826.52元,其
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5,300,46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37,897,364.52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268,100,662.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00.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股本)变更,贵公司章程尚未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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