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的规定,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石宇良先生、王冉冉女士、张晨宇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中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