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证券简称:先进数通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30044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7740800.8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利润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规定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提取母公
司净利润的10%共计9210648.24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28387713.29元,股本基数为430044492股。
3.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30044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7740800.8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7740800.8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
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740800.8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12%。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7740800.8639696414.7230842939.80
现金分红总额(元)(预计数)(实施数)(实施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8466766.43157903882.22106533639.35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06067224.78108394956.73100540106.27
营业收入(元)2219596752.052737610313.732805327308.4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728387713.29
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29796056.51
未分配利润(元)
-2-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8280155.38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00968096.00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78280155.3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15002287.78
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4.06%
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77.53%,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0,其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3-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