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证券简称:先进数通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性质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