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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42证券简称:新晨科技公告编号:2024-01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喆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以上三项内容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转销的决策程序合法且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转销。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公司委托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6078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年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7665634.09元,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364475.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1187.67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6000561.18元,至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33968361.11元。

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20630845.38元,2023年净利润为40611876.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61187.67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6000561.18元,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351180973.27元。

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剔除已回购股

3份0股后的总股本2985598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0.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179838.59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份回购等情形,造成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地讨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2年度-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对市场的预测和业务拓展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3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地控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4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8125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应内容。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所有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5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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