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证券简称:新晨科技公告编号:2026-040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康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7人,代表股份数为128208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42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3人,代表股份数为
1322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886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9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2人,代表股份1322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9%。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提案表决分决提案名称股数股数股数股数比编码类比例比例比例结
(股)(股)(股)(股)例果关于《新晨科总表决12774699.630.34720.01360通
445200175000
技股份有限公情况13091%%%%过司2026年限其中,
1.00制性股票激励
中小股65.0033.6681.32340通
计划(草859616445200175000东的表84%2%%%过案)》及其摘决情况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新总表决12774999.640.34430.01360通
441400175000
晨科技股份有情况93021%%%%过限公司2026其中,
2.00年限制性股票
中小股65.2933.3801.32340通激励计划实施863416441400175000
东的表57%8%%%过考核管理办决情况法》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总表决12774899.640.34330.01540通
440200198000
会授权董事会情况83012%%%%过
办理2026年其中,
3.00
限制性股票激中小股65.2133.2901.49740通
862316440200198000
励计划有关事东的表26%1%%%过宜的议案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丽欣律师、周建刚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
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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