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证券简称:朗科智能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刘孝朋、郑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本别公提司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36362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9%)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刘孝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36362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9%)。
2、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6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1%)的郑勇先生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刘孝朋36362931.19%
2郑勇110569503.61%
合计-146932434.80%
(注1: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2、减持股份来源:股东刘孝朋、郑勇所持股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刘孝朋36362931.19%
2郑勇15000000.49%
合计-51362931.68%
(注1: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上述股东减持价格承诺期限已满,本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上述拟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与股份减持有关的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朗科智能董事(或监事刘孝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股份锁定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
郑勇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2016-09-08承诺
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1)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每批减持的单笔交易数
量或交易金额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若减持的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
不满足大宗交易制度的最低规定,本人(本企业)将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持股意向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及减持意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2016-09-08
示性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在锁定期满后向两年内,不论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二级市场出售方式,本人(本企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工作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在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公告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作出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拟减
持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决定是
否实施、部分或全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刘孝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郑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