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
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二、《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万股。
三、《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57名、预留部分96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