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7证券简称:川环科技公告编号:2026-04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富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董事长文琦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以线上视频形式参与了本次股东会。经其提议,推举董事张富厚主持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均表示同意,张富厚董事主持本次会议获得了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45972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3493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47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621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47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4%。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6%;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22%;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1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3%;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256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34%;反对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4%;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4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4-提案6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1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34%;反对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21%;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6%;反对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22%;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56%;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9%;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9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1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5%;反对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18%;反对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7%;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1关于选举文琦超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86%。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2关于选举王宗武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同意4559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78%。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3关于选举张富厚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77%。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4关于选举周贤华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77%。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0.05关于选举罗丰友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81%。
本议案表决通过。
-7-提案11.01关于选举何加明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77%。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1.02关于选举张玉荀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75%。
本议案表决通过。
提案11.03关于选举向朝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94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79%。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张皓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