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证券简称:长芯博创公告编号:2026-036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1820000股,涉及激励对象84名,
授予价格为13.13元/股(调整后)。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
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已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5月7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5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6年5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13.29元/股调整为13.21元/股。
2.2025年5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000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由13.21元/股调整为13.13元/股。
4.2026年5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不能完全归属,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2000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50%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50%日止
满足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8日,因此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
2.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归属条件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形,满足归属条件。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情形,满足归属条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86名激励对象中,除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仍在职的84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5年经审计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业益的净利润为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322248124.60元,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A3 业绩考核目标 A2 业绩考核目标 A1 2024 年至 2025 年合
2024年—2025年两2024年—2025年两2024年—2025年两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第二个年累计净利润不低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归属期于2023年净利润的2023年净利润的2023年净利润的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00%425%350%
益的净利润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9849598.11元,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绩完成度(A)相挂钩,具为2023年经审计的
体挂钩方式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业绩完成度(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A≥A3 100% 的 净 利 润 的
A3>A≥A2 80% 3439.47%,本期公司A2>A≥A1 60%层面归属比例为
A< A1 0%
100%。5.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8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面归属比例如下所示:为100%或80%。
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S S≥85 85 分>S≥70 70 分>S≥60考核结果( ) 分 S<60分分分
个人层面归属100%80%60%0%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满足。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五、首次授予归属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归属人数:84人
3.首次授予价格:13.13元/股(调整后)
4.首次授予归属数量:1820000股
5.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8日
6.首次授予归属数量及对象: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的本次可归属限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量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汤金宽董事、总经理33000016500050%
程煜烽职工董事1300006500050%
周蓉蓉副总经理1500007500050%
PEH KOK THYE 财务总监 150000 75000 50%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中的外籍员工(31950009750050%人)
其他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7人)2687000134250049.96%
合计3642000182000049.97%
注:激励对象程煜烽女士于2025年12月29日当选为公司职工董事。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董事、总经理汤金宽先生,职工董事程煜烽女士、副总经理周蓉蓉女士、财务总监 PEH KOK THYE先生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程煜烽女士(于2025年12月29日当选为公司职工董事)减持行为发生在当选前,故不适用董事减持相关规定;汤金宽先生、周蓉蓉女士和 PEH KOK THYE先生在 2025年 12月
15日至2026年1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月23日及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
七、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成就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
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
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2.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
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1820000股。新增股本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核查激励对象的离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后,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手续。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归属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