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00250份,行权价格为20.18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同时,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注销56250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