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证券简称:长芯博创公告编号:2025-045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在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根据每日行权情况而变动。同时,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852000股的股票归属工作,其中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为 1312800 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为 539200 股。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由1312800股变更为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5392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91100478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0股后的291100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 07*****944 ZHU WEI 2 07*****945 WANG XIAOHONG 3 07*****943 JIANG RONGZHI408*****448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 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咨询联系人:熊军汪文婷 咨询电话:0573-82585880 传真电话:0573-82585881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