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2025年述职报告
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始终严格恪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核心履职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审议、建议职责。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深入研讨,独立发表专业客观的意见,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权,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防控经营与治理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艳波,会计学专业背景。曾任职于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香港嘉海资本有限公司风控及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任苏州鲜活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
今任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已按要求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工作,并按照规定流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书面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持续符合监管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特此说明。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32100均为赞成票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含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全程列席,及时了解股东诉求,掌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审议及表决过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会前核查、会中审议、会后跟踪的全流程职责。会前通过仔细研读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开展专项沟通、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分析研判等方式,全面掌握议案的业务背景、审议要点、决策依据及潜在影响;会中站在独立第三方立场,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审慎分析与专业判断,针对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计机构选聘等核心议案独立发表专业意见,确认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会后持续跟踪议案落地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全流程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要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均严格履行分级审批程序。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支持,本人的履职需求均得到有效落实,未出现任何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履职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牵头主持审计委员会全面工作,积极参与并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事项,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职能。
2025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上
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流程、表决结果均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所审议事项均按要求完整履行通知、审议、表决、披露等法定程序。具体履职工作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牵头主持审议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议等专项议案;严格审核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事项;细致审阅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内控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组织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审计结论等开展2次专项沟通,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督导审计工作高效、合规开展。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工作:认真听取并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
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高管履职情况,对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专业核查,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持续跟踪薪酬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确保薪酬发放与考核标准一致,不存在违规发放情形。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要求,出席公司召开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围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核心事项进行专项审议。
本人结合专业判断对上述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确认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项监督职责。
(四)与内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将财务监督、内控督导作为核心履职工作,2025年度通过组织专项沟通会、日常问询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年审机构)开展多维度、深层次沟通,切实履行财务及内控监督职责。
1.督导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组织2次专项沟通会,重点关注
公司重点风险领域管控、内部制度完善情况,跟踪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核心财务指标的变动趋势,核查余额较大应收账款的函证回函情况,针对期间费用异常波动问题提出核查要求,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
2.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交流,定期了解公司内控制度更新、内控体系运行及内审工
作开展情况,针对内控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本人始终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目标,从信息披露督导、经营决策监督、履职能力提升三个维度,切实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信息披露督导:严格遵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督导职责,逐一审阅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细致核查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确保所披露信息客观、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发展实质,有效防范信息披露风险,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知情权。
2.经营决策监督:通过审阅董事会议案、听取管理层专项工作汇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研判等方式,重点关注公司各项业务推进进度、财务运营安全、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全面排查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始终以独立第三方视角审慎履职,依法合规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对公司所有审议事项均未提出异议,确认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合规性与合理性均得到有效保障。
3.履职能力建设:持续强化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深入研读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实务,系统参与证监会、深交所等机构组织的公司治理、合规监管、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重点在公司制度更新、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关联交易核查等关键履
职环节强化专业研判能力,以专业能力提升履职实效,助力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履行职责,本年度累计现场履职时长15日。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契机,主动开展现场调研与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现场情况;综合采取书面沟通、电话问询、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访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踪、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经营进展、财务运行状况、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成效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及外部宏观经济环境趋势,及时跟踪资本市场相关舆情信息,审慎研判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带来的潜在影响与传导风险,以独立、客观的视角持续强化监督职能,确保独立董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专业知识与履职能力的持续提升,积极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及自律组织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题
培训、公司治理实务培训、资本市场新规解读等学习活动,系统学习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先进经验,不断夯实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等专业基础,全面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专业判断水平及风险识别能力。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学用结合,将所学监管规则、专业知识与公司治理实际深度结合,主动运用专业积累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与风险防控体系、优化经营决策等方面提供独立、专业的意见支持,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保障各项履职工作专业、合规、高效开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决策合理性开展独立核查与专业研判,将财务合规、信息披露、治理规范、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方向,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责:
1.重点聚焦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工作的合规性与规范性,细致审阅定期报告所披露的财务数
据、财务指标及财务附注,确认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2.审慎核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督促公司完善内控体系,
强化内控执行;
3.认真参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审议工作,从审计机构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
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确保审计机构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
4.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的合理性、合规性与公允性,确保薪酬方案
与公司经营业绩、行业水平相匹配,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5.持续跟踪公司重大经营事项、重大投资决策的推进进度,结合行业趋势与市场环境分析
决策的可行性与潜在风险,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专业建议;
6.主动研判外部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格局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的潜在影响,提醒公司做好风险防控与应对预案;
7.重点核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确保公
司利润分配兼顾各方利益,无违规资金占用及不当关联资金往来情形。
本人在各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履职过程中,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独立判断、审慎履职,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四、其他履职情况
1.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任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履职总结与2026年度履职计划
2025年度,本人始终恪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审议职责,借助多渠道、多维度的沟通机制,深度参与公司战略投资审议、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等各类核心事项。履职全程,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判断立场,不依附、不盲从,针对关联交易公允性核查、信息披露完整性审核、财务风险防控、利润分配方案审议、资金占用核查等关键履职议题,主动发表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制衡、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展望2026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完善自身履职框架,充分依托专业领域积累的经验,重点优化战略决策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强化关联交易穿透式审查力度,持续提升履职实效,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杨艳波
2026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