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慧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始终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核心履职原则,依托税务专业背景及多年从业经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审议、建议职责。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开
展专业研讨,独立发表客观专业的意见,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权,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防控经营与税务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慧,具备注册税务师、注册企业管理顾问师专业资质,拥有丰富的税务筹划、财税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相关从业经验。职业履历如下:曾先后任职于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玄武分局计划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历任南京市税务事务所玄武营业部副主任、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玄武营业部主任;2005年9月至今,担任中税汇金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按要求完成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工作,并依规定流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书面报告。经全面自查,本人任职资格合法有效,独立性持续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特此说明。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现场及视讯会议出席
应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次数
3300均为赞成票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含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全程列席,及时了解股东诉求及议案审议表决过程,密切关注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合规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会前核查、会中审议、会后跟踪的全流程履职职责。会前通过仔细研读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专项沟通、结合自身税务专业视角分析研判等方式,全面掌握议案的业务背景、审议要点、决策依据及潜在风险,重点核查涉税相关事项的合规性;会中站在独立第三方立场,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审慎分析与专业判断,针对定期报告、审计机构选聘、利润分配等核心议案独立发表专业意见,确认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会后持续跟踪议案落地执行情况,尤其关注涉税事项的执行效果,确保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全流程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要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工作均严格履行分级审批程序。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支持,本人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法定权利均得到有效落实,未出现任何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履职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助力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开展审议工作。
2025年度,本人共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流程、表决结果
均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所审议事项均按要求完整履行通知、审议、表决、披露等法定程序。本人依托税务、财税管理专业背景,对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开展专业核查,具体履职工作如下:
1.逐项审议公司审计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相关议案,重点
核查定期报告中税务核算、涉税披露、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内容的合规性与准确性,确保财务信息及税务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2.参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等重要议题,从专业视角对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研判,提出专业参考意见;
3.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税内控体系、税
务风险防控机制的运行有效性,针对内控薄弱环节提出专业改进建议;
4.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沟通会议,结合税务专业关注审计过程中财
税相关核查重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强化财税相关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要求,出席公司召开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围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议。本人结合专业判断对上述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确认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项监督职责。
(四)与内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将财税监督、内控督导作为核心履职方向,2025年度通过参与专项沟通会、日常问询、资料核查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年审机构)开展多次沟通交流,切实履行财务及税务监督职责。
1.认真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及审后事项的
专项汇报,全程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2次专项沟通会议,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财税核算、税务合规、税收优惠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时了解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从税务专业视角提出核查建议;
2.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内控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税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业务发展动态及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效果,重点核查公司税务筹划、纳税申报、涉税风险防控等工作的合规性,针对发现的潜在税务风险提醒公司及时完善防控措施。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本人始终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目标,结合税务专业优势,从信息披露督导、经营与财税风险监督、履职能力提升三个维度,切实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信息披露督导:严格遵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督导职责,逐一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重点核查公告中税务相关信息、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确保所披露信息客观、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税务管理实际,有效防范信息披露风险,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知情权;
2.经营与财税风险监督:通过审阅董事会议案、听取管理层专项工作汇报、开展专项沟通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进展及财务运营安全,重点聚焦公司税务合规管理、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关联交易涉税处理、募集资金使用涉税事项等领域,全面排查经营管理及财税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始终以独立第三方视角审慎履职,依法合规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对公司所有审议事项均未提出异议,确认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合规性与合理性均得到有效保障;
3.履职能力建设:持续强化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深入研读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财税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实务,重点学习创业板上市公司税务监管、合规运作等相关规定;
通过不断提升税务专业与公司治理的融合履职能力,强化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为公司稳健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六)现场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履职时长已满15日,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现场考察、现场会议等履职工作。
现场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契机,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现场开展调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访谈交流,实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财税内控体系运行情况、税务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时结合线上会议、专
项问询、资料核查等方式,持续跟踪、全面掌握公司战略规划推进、重大事项进展、外部财税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等情况,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充分了解与有效监督。后续本人将进一步优化工作安排,加大现场履职的参与力度、加深调研深度,切实提升履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专业知识与履职能力的持续提升,积极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及自律组织举办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资本市场财税新规解读等专题培训与学习活动。
通过系统学习与深入研讨,本人进一步深刻理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制度要求,精准把握资本市场最新财税监管政策及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强化了税务专业与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的融合应用能力。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本人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更夯实了专业履职基础,促使本人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判断能力,以便在公司决策中更好地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财税及经营风险防控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决策合理性开展独立核查与专业研判,结合税务专业背景,将财税合规、信息披露、资金安全、治理规范、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方向,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责:
1.重点聚焦公司日常财务核算、税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与规范性,细致审阅定期报告所披
露的财务数据、税务相关信息及附注,确认财税信息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核查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2.审慎核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重点关注财税内控、资金
管理内控体系的运行效果,督促公司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控执行;
3.认真参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审议工作,从审计机构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
及财税审计经验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确保审计机构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
4.密切关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与合规性,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财税规划,研判利润分配方案的可行性,确保方案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5.持续跟踪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严格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
往来的合规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主动研判外部宏观经济环境、财税政策调整及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潜在影响,重点分
析税收政策变化给公司经营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提醒公司做好财税风险防控与应对预案。
本人在各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履职过程中,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独立判断、审慎履职,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四、其他工作情况
1.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任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履职总结与2026年度履职计划
2025年度,本人始终恪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审议职责,依托税务专业背景,借助多渠道、多维度的沟通机制,深度参与公司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选聘、利润分配、内控体系建设等各类核心事项。履职全程,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判断立场,针对财税合规核查、信息披露完整性审核、资金安全监督、税务风险防控等关键履职议题,主动发表专业、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制衡、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2026年度,本人将持续聚焦财税合规管理与信息披露督导核心工作,密切跟踪新财税政策
落地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税务风险防控、内控体系完善提供专业建议;同时持续加强监管规则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江慧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