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6255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6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164762.38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
保荐费7547169.81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499617592.57元。另扣减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97983.4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196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年,根据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123.16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年度,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1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募集
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归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2731.4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7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杭州联合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5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塘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2杭州联合农村商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募集资金专
业银行股份有限201000312533788427314464.32账号户公司转塘支行
合计427314464.32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智慧
医院一体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在3年内分批投入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该项目未按计划按期实施的主要原因系受市场变化、医院预算等影响,导致相关项目的谈判、论证等周期变长。根据2023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5年3月完成,同时也在积极论证其他项目的可能性。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募集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和仁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和仁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4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和仁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和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光炼林剑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631.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123.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是否达更项目累计投入金定本年度性是否发和超募资金投承诺投资投资总额投入金投资进度到预计
(含部分额可使用状态实现的效益生向总额(1)额(3)=(2)/(1)效益
变更)(2)日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
否39631.9639631.96---2025年3月-不适用否智慧医院一体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10000.00-10123.16100%--不适用否
合计-49631.9649631.96-10123.1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公司未按计划实施募投项目,详见本报告三(六)之说明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之说明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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