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0证券简称:和仁科技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数(7)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3.00非累积投票提案√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
4.00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赵晨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01累积投票提案√
事
4.02选举王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选举黄浴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03累积投票提案√
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
5.00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5.01选举沈红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5.02选举俞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5.03选举叶俊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通过。
议案4、议案5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5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审议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5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信
函、传真请在2025年12月24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鑫
电话:0571-81397006
传真:0571-81397059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附件一: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和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列打勾的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
外的所有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
2.00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2.01非累积投票提案√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2.02非累积投票提案√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
2.03非累积投票提案√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
2.04非累积投票提案√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
2.05非累积投票提案√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
2.06非累积投票提案√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
2.07非累积投票提案√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
3.00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非累积投票提案√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4.00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填写票数)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赵晨晖先生为第五届
4.01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毅女士为第五届董
4.02累积投票提案√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浴华女士为第五届
4.03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5.00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填写票数)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举沈红女士为第五届董
5.01累积投票提案√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俞高先生为第五届董
5.02累积投票提案√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叶俊成先生为第五届
5.03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应栏目填写选举票数。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股东地址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户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本人(单位)承诺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份符合《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为可以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如虚假登记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3、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50”,投票简称为“和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投 X2 票 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