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证券简称:古鳌科技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6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迎辉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4人,代表股份83675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60%。
1(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929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2人,代表股份
4383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0%。
7、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8、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新存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70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03%;
反对3405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01%;反对3405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68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森传律师和田博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古鳌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2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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