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证券简称:集智股份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3245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西湖区莲池南路36号2号楼杭州集智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
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楼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4人,代表公司股份51585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40%。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46263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5322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38%。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8人,代表股份
11907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55%。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5685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8%;反对157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890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563%;反对15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31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5810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1%;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杨全勇、俞金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006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杨全勇、俞金球、楼雄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90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613%;反对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69%;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118%。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吴泽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