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乔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谢乔昕,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The University of Toledo访问学者,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于《科研管理》、《科学学研究》、《会计研究》、《Journalof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八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点课题、浙江
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项目等课题多项。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财务会计系副主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成员。2023年10月担任杰西亚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担任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本人秉持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任职应出席董实际董事会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姓名状态事会次数出席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未出席会议大会次数谢乔昕在职111100否4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2025年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551122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共参与1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提出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背景,确保提名程序公开、透明,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股东利益。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公司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积极参与议
案的讨论,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
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募投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与交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及时掌握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此外,本人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状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本人2025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规范高效完成股
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组织筹备,重大事项及时沟通汇报,全面、及时、准确提供履职所需各类文件材料,积极响应并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工作安排,为独立董事独立判断、审慎决策提供支撑。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主动获取董事会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行情,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对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提名董事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蒋巍女士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晓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董事薪酬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股权激励计划
2025年12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乔昕: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