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ST路通 --%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 路通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48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意见和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1年9月8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78)。

3、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7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意见和报告。

5、2022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意见和报告。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

1、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能成就: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营业收入增长率(A)(定比 2020年)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250%30%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3143号】以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能成就,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160万股。

2、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能成就: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营业收入增长率(A)(定比 2020年)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二个归属期2023100%60%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612号)以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能成就,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324万股。

综上,以上2种情形公司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4万股。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作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2、公司本次作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