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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和平)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ST路通 --%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曹和平作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曹和平,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教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曾任职于兰州军区、中共中央农研究室/国务院农研中心、云南大学、北京大学等机构,现任深圳市湾区数字经济与科技研究院理事长、院长等;2021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请假外,其他会议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2023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4次会议。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现金管理、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2023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并出席了2023年度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委员会全部2次会议。积极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3、202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并出席了2023年度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部2次会议。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序,积极为公司完善高级管理人员体系建设献计献策,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2023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2023年度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部1次会议。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序号日期会议发表意见情况意见类型

2023年独立意见:

101月31-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同意

日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第四届董

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4月27事会第十同意5、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日三次会议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

2023年第四届董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06月16事会第十同意2、《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日四次会议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2023年第四届董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08月29事会第十2、《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同意日五次会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独立意见:

510月27-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同意日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

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工作及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可行性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与独立董事建立了定期且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独

立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公司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召开会议,便于独立董事能够客观做出决策,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情况,积极推动相关方履行偿还义务。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对于不了解的内容及时向公司寻求解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96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人对以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

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和平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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